正直和人际关系能力是领袖品质的关键(提前3:1-13,提多书1:5-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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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摩太前书3:1-13的经文为人熟知,并与提多书1:5-9形成平行经文。提摩太前书3:1-7和提多书1:5-9都指出了长老和监督应具备的资格[1] See Philip H. Towner, The Letters to Timothy and Titus,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(Grand Rapids: Eerdmans, 2006), 246–47, for a brief discussion of the terms “elder” (Greek presbyteros) and “overseer” (episkopos).
正如此前提到的,不同的组织机构有不同的使命, 因此,对领袖的要求也会不一样。如果把这段经文中提到的品质作为工作中普遍要求的话,这将是对经文的错误应用。举个例子,“端正”可能并不是对一个导游合适的要求。但是圣经为什么把道德正直和人际关系能力作为优先考虑的品质呢?相比具体的技能和经验而言,“无可指责”,“清洁的良心”,“凡事信实(或可靠)”等道德品质,以及“好客”,“不说谗言”,“温和”等关系型品质,乃是更加持久突出的品质。
如果教会领袖需要这些品质,其他职场的领袖是否也一样呢?最近几年,少数商界领袖和政府官员在道德及关系上的失败引起了公众的关注,使得大多数工作场所更为看重正直、品格和人际关系这些品质。在工作培养与选择合适的领袖,与在教会中一样重要。但是,当我们为工作和职业做准备时,我们是否需要像发展专业技能和积累资格证书一样,投入一部分努力来发展自己的道德品格和人际关系能力呢?
有意思的是,许多早期教会的领袖同时又是职场领袖。吕底亚是昂贵的紫色布疋经销商(徒16:14,40);多加是一位服装制造者(徒9:26-41);亚居拉和百基拉是织帐篷的(或皮革制造者),后来成为保罗的商业伙伴(徒18:2-3)。他们在职场上业已证明自己的果效并赢得广泛的尊重,以后在教会的工作也很有果效。这可能是因为教会、职场和政府领域要求领袖所具备的基本素质有许多的共同之处。